考核标准

各部门考核细则与评分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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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考核标准

考核周期:月度考核 + 年度考核

教学质量

35%
  • 教学计划完成情况
  • 课堂教学效果评估
  • 学生/家长满意度反馈

专业能力

25%
  • 学科知识掌握程度
  • 教学方法创新应用
  • 教研成果产出

工作态度

20%
  • 出勤与守时
  • 备课充分度
  • 团队协作配合

学生管理

20%
  • 课堂纪律维护
  • 学生关怀与辅导
  • 家校沟通效果

考核结果应用

  • 考核成绩作为转正、晋升、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
  • 连续两次考核优秀者,优先考虑晋升和培训机会
  • 考核不达标者将安排辅导改进计划,具体标准参见《转正条件》

薪资评级标准

十三级薪资分级,考核结果直接决定级别晋升与对应月薪区间

  • 晋升需在现级别任满规定年限,且考核分数达到目标级别的达标线(如晋升十一级需转正考核 95 分)
  • 连续考核优秀者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更高级别,并优先获得培训与带教机会
  • 考核不达标或考核期内存在违规违纪记录的,暂缓晋升并安排辅导改进计划
  • 晋升三级及以上级别需经集团审批,四级及以下由人事管理中心审核备案
查看十三级薪资评级标准

月薪区间 2500 元至 80000 元,含各级晋升考核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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